野猫

叙诡笔记黄大仙为何会致人中邪

发布时间:2023/10/23 17:21:34   
傍晚,我送女儿去上舞蹈课,快要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面前倏地闪过一条色黄而体长的动物,脑袋很小,动作灵活,转瞬间就消失在草丛里了。女儿吓了一跳,问我那是什么,我怔了片刻才说,那是一只黄鼠狼。我家所在的小区自然环境非常好,野猫野兔什么的就不必说了,晚上经常能在路边看到小刺猬,但黄鼠狼可还是第一次见到,而这距离我上一次看到这种动物,至少已经过了三十年——那还是童年时在东北老家撞见过一两次,大人们很烦它,嫌它偷鸡,但又说此物属“五大仙”之一,不可追打,不然容易遭些小咎,总之听上去是一种挺无赖的动物。直到后来读了很多古代笔记,才发现它真的是一种有点儿窝囊的“大仙”。《鬼吹灯之黄皮子坟》剧照一、外强中干的“废柴角色”东北人所谓的“五大仙”是指狐狸、老鼠、刺猬、蛇和黄鼠狼,也称“五家仙”,说白了就是东北的土胚房、火炕、柴禾垛子,给这几种动物提供了比较优越的生存环境,导致它们经常在家里出没。基于“万物有灵”的传统文化,老百姓便将它们封之为仙。薛福成在《庸庵笔记》中就写到:“北方人以狐蛇猬鼠及黄鼠狼五物为财神,民间见此五者,不敢触犯,故有五显财神庙,南方亦间有之。”虽然五仙并称,但在人们的心中,其地位并不相同:狐仙当然是最厉害的;蛇仙仗着一部《白蛇传》撑腰,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白仙亦即刺猬,多被认为有吉祥护家之用,很受尊重;灰仙也就是老鼠,由于有搬运粮食的能力,所以被认为是仓神,在年画上总是以可爱的面目出现——其实仔细思忖,这些家仙到底在民间传说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说到底跟它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破坏力”息息相关。相比之下,黄鼠狼比较尴尬,它个头小,攻击力有限,体型本来就过度狭长,长得又贼眉鼠眼的,遇到危险的逃生方式又显得猥琐不堪,因此在古代笔记中扮演的多半是外强中干的“废柴”角色。《耳食录》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耳食录》有位公子喜欢养鸽子,他把一间屋子辟成鸽房,“架木为鸽巢百十如窗棂,以卵以雏,鸽以蕃息”。有一天夜里忽然丢了数十只鸽子,公子很生气,夜里拿了根棍子躲在鸽房里,想抓住偷鸽贼,忽然见一只“长数尺”的黄鼠狼冒出来,往鸽巢里钻。公子跳起来便打,那黄鼠狼闪躲开,然后突然跃起,扑到公子的身上“啮其衣领”。紧接着,一大群老鼠从四面八方钻了出来围住公子便咬,公子大喊大叫,很多仆人拿着家伙来救他,黄鼠狼这才带着老鼠们逃走。公子气急败坏,不依不饶,带着众仆人追赶。黄鼠狼与群鼠躲进旁室,公子正要破门而入,就听见里面传来声音:“姑勿来,来且不利!”众仆人被吓住了,公子却说这不过是鼠辈的恐吓,于是排扉径入,只见无数只老鼠的眼睛在房梁上闪烁,很久才消退。当天夜里,每间房屋的梁上都传来奇怪的响声,“若有大木从屋抛下”,然而点燃蜡烛一照,又什么都没有,接着房门又传来哐哐哐的剧烈撞击声,吓得众仆人不知所措。公子拔出宝剑怒吼道:“鼠辈再敢兴妖作怪,我把你们统统斩杀!”声音一下子就消失了,并从此再无发作。二、偷鸡摸狗的“废柴勾当”黄鼠狼是鼬科的小型食肉动物,能直立,甚至会做出一些把戏,比如《子不语》中就提到,周养仲在安徽做幕客时见到两只黄鼠狼“拖长尾,含芦柴,演吕布耍枪戏”。这就导致在民间传说中,黄鼠狼经常会以人形出没——当然,纵使人形,干的也是偷鸡摸狗的勾当。《醉茶志怪》有这样一则笔记:《醉茶志怪》有位姓陈的茂才,住在三河县的村墅里,每到夜里喜欢独自在书房里临帖。有一天晚上他突然走到后院骂家人太懒,居然不给自己准备夜宵,“其眷属即出食物奉之,食讫,匆匆遂退”。这样每天晚上他都来后院要夜宵吃,家人也觉得奇怪,因为陈茂才晚饭都吃得很饱,不应该到了夜里饥饿至此,且他为人一向谦谦君子,不会动辄骂人。这天夜里,一个仆人突然闯进陈茂才的书房,战战兢兢地说夜宵还没准备好,请他稍候片刻,晚一点再送过来。陈茂才很惊讶,说我没有让你们准备夜宵啊?两下一对,都目瞪口呆。这时陈茂才忽然发现,灯后有一双爪子正在偷他放在书案上的帽子,“叱之,乃一巨黄鼠冲门去,方悟每夕詈仆并诈饮食者,皆此物为之也”。《夜谭随录》里亦有记载:有位佐领好酒喜啖。一天晚上,他买了六七枚羊蹄,一瓶烧酒,拥炉独酌,一边吃一边把吃剩下的蹄骨扔在地上。“蓦闻墙角下窸窣有声,挑灯谛视,见小人十余,各高五六寸,或男或女,装束悉类时人。”这些小人每个都背一竹筐,弯腰拾取蹄骨,然后放在筐里。佐领有些害怕,拿过火筷子扔了过去,正好砸中一个小人,其他的小人都惊慌四散,钻进壁洞不见了踪影,而被砸中的那个在地上滚了几滚,化成一只黄鼠狼也溜掉了。纵使受到伤害,黄鼠狼也只会体现出“废柴属性”。明人钱希言所著笔记《狯园》记载:有个无锡人经常见到屋子里有两个“二三寸”的矮人转来转去,驱之不走,便治下药弩,等那两个矮人再出来,“毙其一,一疾走去,视之,乃雌黄鼠也”。过了一会儿,“忽有矮人百余辈出,与主人索命”,主仆一番驱赶,它们恸哭一阵之后,“怪便寂然”。可能也正是意识到黄鼠狼虽然可以如人一般直立,却没有更多的能耐,所以被一些笔记作者拿来用作物喻。《洞灵小志》里写光绪年间,浚县县令陶某的官署后面有一片废园,陶某将它修葺一番作为接待宾客之用,平时让一个仆人住在里面看守。“夜半见一矮官人,高仅尺许,缨帽官服,自墙隅出,徐步有度,盘旋室中,若自得者。”仆人知道这是个妖怪,轰它走,谁知它反而怒视仆人,仆人害怕了,任它在屋子里游走,“四鼓后,仍循墙而灭”。第二天,仆人死活也不肯再在这屋子里留守了,向陶县令请求“调岗”,陶县令不许。仆人没办法,结果当天夜里又看见那矮官人出来“巡视”一番。仆人忍无可忍,偷偷买了些爆竹,等矮官人再出现时,突然点燃了爆竹!“矮官人闻声惊怖狂跳”,这时埋伏在附近的其他仆人一拥而上将其捉住,“视之,一巨黄鼠狼,身裹黑布一幅,顶红纸一片而已”。《洞灵小志》的作者郭则沄感慨道:“尝见豪贵子弟,乳臭未涤,即纳粟入官,伏猎弄獐,传为讪笑,其亦怪之类矣!”《洞灵小志》三、协助破案的“废柴侦探”很多人对于“黄大仙”的畏惧,来自于它的一种特殊“技能”:据说阳气不盛的人——尤其是妇女和儿童,只要被它看上一眼,就容易中邪。《洞灵小志》上说老北京西城安福胡同的一处宅院,备受黄鼠狼骚扰,“室中黄鼠狼遍地,其色黄而璨白”,赶都赶不走。有一对夫妇住在那里,被它们搞到“夜不敢寐”的地步。刚开始这些家伙还只是夜里出没,后来居然大白天也在院子里横行,女主人气急了,就去追一只黄鼠狼,想搞清楚它们的巢穴在哪里,那黄鼠狼被逼到绝路时,“回首一顾,目光奇厉”,女主人“悸而成疾”,很久才好转。事实上,那些所谓的“中邪”,并不是被黄鼠狼的目光摄去了魂魄,而是中了此物遇到危险时放的“大招”,即通过体内臭腺释放的臭气。这种臭气的主要成分丁硫醇有致幻作用,会对人的大脑神经产生干扰,导致一系列精神症状的发生。至于所谓的“阳气不足”云云,倒不如说因为古代教育水平的低下和不平衡,妇女儿童或愚昧无知的人,本来就胆子小,再遇上一些奇异的现象,就更容易被蛊惑,导致癔症的发生,而胆子大又有一定文化的人,则不但可以不受干扰,反而会进行“反杀”。薛福成在《庸盦笔记》中记载一事:《庸盦笔记》有个名叫钱子莲的县令,回忆自己十七八岁时遇到的一件事,那时他独寝书斋,“忽若有物压其胸者,欲言不能,欲起不得,如是数日”。他在床上使劲撑开眼皮望去,只见一只一尺来高的黄鼠狼踞地而坐,“对床嘘气,人即被魇,精神疲倦异常”。第二天晚上,钱子莲找了一把铁尺放在床边,假寐以待之。三更过后,那只黄鼠狼又来了,对着床嘘气,钱子莲出其不意,抽出铁尺猛击,把它打得脑裂而死。第二天晚上,又来了一只黄鼠狼绕室哀鸣,并到床前嘘气,钱子莲以铁尺驱之不去,就找来一枚捕兽夹,事先放在它逃走的路上,“追而钳得之”。钱子莲还是用铁尺打它,“每击一下则放一屁,黄烟缭绕,厥臭令人难耐”。钱子莲忍着恶臭,不停击打了十余下,打死了那只黄鼠狼,“魇人者由此始绝”。可见,对于那些为邪之物,只要不信邪,奋起反击,就绝不会中邪。浙江义乌,天龙山一处巨石下面摆放着黄大仙雕像不过即便是连逃生手段都显得下作不堪的黄鼠狼,偶尔也能建立奇功。清末,京郊有位某甲,出外做生意多年,发了财,就将赚到的银元装在行囊中,步行返乡。时值盛暑,走着走着他突然觉得内急,便把行囊放在一块石头下,到树荫下解大手。“俄见两黄鼠狼互斗,渐近,竟拖行囊越田塍去。”某甲提上裤子就追,追到一座新坟前,不见了黄鼠狼的踪影,只见那坟已经塌了,露出棺材来,棺材下面有个空穴,自己的行囊好像就在里面。某甲想去拿,又怕犯了盗墓之罪,便走进附近一个村子,找到保正,说明情况,请他一同去坟边发掘,以为证人。保正说那是前不久去世的某乙之墓,要想发掘得征求其妻的意见。他们一起找到孀妇,孀妇始终坚决不同意,但某甲坚持要取出自己的财物,孀妇没办法,只好跟着他们来到坟边。某甲“请保正代探之,果出银包,数之,缺十余圆”。某甲请保正继续探查,孀妇表示反对,这时保正发现棺材里面隐隐闪现着银光,便说:“银圆固在,一探手间耳,何靳为?”然后把手伸进棺材里摸,不小心碰到尸体,“有物刺手,察为铁条”。那保正很是吃惊,尸体上怎么会有铁条呢,立即下令开棺,“启之,则尸之太阳穴有铁箸横贯之”。那孀妇一看顿时脸色惨白,交代了自己与人通奸,谋杀亲夫的罪行……每次看到和黄鼠狼有关的笔记,总觉得它们像极了某些游走在社会灰色地带的“边缘人”,虽然我不喜欢他们,但他们的存在是某种客观现实。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法则,就是每个个体只要遵纪守法,无论何其另类,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所以,当你看到那些穿着打扮一望即知是“非主流”的人士在街上闲逛时,不必总是白眼相加,反而应该感到,这是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文明、包容和多元化的体现。(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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