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野猫 >> 野猫的种类 >> 见春天爱意深重,从不是以年龄来定义
书名:《见春天》
作者:纵虎嗅花
《见春天》纵虎嗅花文案:十五岁的那个夏天,江渡第一次遇见魏清越时,他被一群小混混堵在巷子里暴打,最后,两人一起进了局子。
后来,江渡才知道,打魏清越最凶的那个,是他的亲爸。
孤独的少年,爱上孤独的少年,自然而然,成为那个夏天最隐蔽的秘密。
“而今,在梅中,我遇到的那个人,终会长大,我跟他的所有,皆成文字,北国正芳春。”
望你好好生活,代我。
初读这部小说,我以为的是一场轰轰烈烈、惨淡收场的暗恋故事;或是一场在故事最后柳暗花明的彼此奔赴。
校园,暗恋,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可能有一些青春疼痛文学感,但绝没有想过它会是一场枪林弹雨下幸存后的慢慢回忆的阵痛感,持续,痛楚从肺腑骨血中由内而外。
我把它归结于作者的文字功底、叙事风格;如同她写给他的情书。
文案第一封情书:
"见信好。
我知道这封信可能会打扰到你,但还是忍不住做了。我想,这可能只是你收到的众多信件中的一封而已,很普通,所以,写下的这些文字,如果能被你看到已经很幸运了。
如果你会打开这封信,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纸张会怎样的辗转于你指尖下,这些文字,映入眼帘的刹那,是什么样的感受。可能什么感觉都没有吧。
但我想告诉你,我写这封信是在晚上。
我最喜欢夜晚了,很多女同学都怕黑,我不怕,黑夜静谧无声,反倒让我觉得很安全,尤其是有心事的时候,黑夜更像是个屏障可以隔开所有的纷扰,我可以一个人静静地想,谁也不知道。所以,我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时刻提笔。
不知道你最喜欢一天之中的哪个时刻。
现在是秋天,不知道你有没注意到站在教室外的走廊,往东南方向看,就可以看到图书馆附近的悬铃木,它的叶子已经泛黄,等到冬天,肯定会光秃秃一片,像个顶骨浑厚的老僧。
其实,一想到学校里仅有的几处风光,可能也承受过你的目光,我就很高兴,好像是你给他们重新上了血肉灵魂(会不会太夸张了)。当然不全是这样,即使你未曾留意过,我也很喜欢梅中的环境。
我觉得我好像写了很多废话,无聊的,幼稚的,希望你这种大学霸不要见怪,我很想终宵不寐的给你写这些废话。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也要学习,要考大学,相信你也是的,容我冒昧问一句,请问你心仪的大学是什么?我想去北京念书,我这个成绩自然不会念到太好的大学,大概我是唯一一个因为郁达夫先生写《故都的秋》而想去北京念书的人了。
我问的这些,不回答也没关系,你能看到信的话我就很开心了。
万一这封信被丢掉,有人捡起,并且看到了,我想我会无地自容,不管谁看到了这封信,请不要太嘲笑我,谢谢。
唉,窗外有野猫,一声声叫,我白天见过它们,黑晶晶的眼,看你片刻,转身无声走掉,我外婆经常拿剩菜剩饭去接济它们。
想有一个隽永的结尾,但很不幸被野猫打断,就写到这里吧,祝好。"
第一封信,戛然而止,后来,我才明白这可能是某种预兆
第二封信,明天见
剧透一点关于它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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