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猫

案例说保险小区付费停车,车被野猫抓伤,该

发布时间:2023/12/26 12:57:58   
海哥每次停车,最怕就是回家太晚没有停车位,为何?停路边已经被罚款好几次了……而小区自带的车库,则如同当年的游戏“抢车位”,回家早的可以停专门的临时车位,回家晚的车库都进不了。而小区周边,一到晚上10点钟后,单边4车道就只会变成2车道,成了一大块停车场。即使公路变成的停车场,也是紧俏得很。在重庆,晚上停车真的是老大难问题,以至于路边停车都是逼不得已。更加让心伤的是,现在电子眼超级发达,有时晚上六七点回家,要是停在马路边,交管部门就会发短信要求挪车,稍微慢点元就飞了。当然,最最让各位车主无奈的就是,即使停在停车库,还收钱的,车子也有莫名其妙受损的时候……例如本案引发的一起纠纷。案例始末某小区的业主杨某,在自己小区租用了一个停车位,每个月向物业交纳“停车管理费”元。然而,某天,杨某发现自己的两辆车都被猫抓伤了。在结合停车场有夜猫出没的情况。杨某向物业公司反映了相关事实,并且报了警,要求物业赔付。然而,物业公司置之不理,直接说杨某的车子有保险,自己找保险公司去。当杨某向保险业务员反馈情况后,业务员告知杨某,他的车是停在有人监管的小区,属于付费购买了保管服务。并且保险公司赔付的是车辆使用过程中导致的交通损失,而杨某的车属于停止使用了,被动物抓伤,属于停车场管理方管理不善导致,而非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公司不会赔付这种情况的。无奈之下,杨某多次和物业协商不成,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付损失。通州区法院受理了本案。法院认为:1、双方签订的车位服务合同,表达了双方真实意思,合法有效。2、杨某按时合同约定交纳管理费。停车场收费后应该提供舒适环境。杨某反映过车库有野猫出没,物业方面也予以承认。但是物业方面不认可杨某车辆属于夜猫抓伤。3、物业方面提供的舒适环境应该包括,设施、设备、指示牌完整可用,也包括车主所停放车辆的安全。4、综合上述情况,以及杨某提供的视频光盘、事发第一时间报案的报警记录。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履行服务合同时,没有尽到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因此给服务对象造成了损失。最后,通州区法院判决物业部门向杨某赔付损失元。海哥说险1、常规的,大家都知道的商业车险,通常情况下都是赔付车辆使用过程中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失。对于这种付费停车场,非车主本人过失导致的损失,按照侵权责任来判断,基本都是谁收费谁负责赔付。2、如果停车场如果购买了相关的责任保险,那么停车场可以将相关损失转移至保险公司赔付。强调一下,这种责任险并不是车险范畴。3、如果在收费停车场发生了车子损伤,切记第一是报警;然后通知收费方;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留下他们收了钱的证据!4、海哥想说,很多朋友对保险有个误区,就是在于认为保险是无限兜底。这是因为没有买过保险,或者没有看过保险合同导致的。实际上,保险公司的险种分得很细致。每种保险的保障范围都是写明了的,不理赔的范围也写明了的。举例说明,重大疾病保险,就会写明只保障哪些病种,然后列明这些病种赔付的条件,以及哪些情况不赔;而住院医疗险、商业三者车险这些就是写明保障的范围,住院医疗险就写生病住院,意外住院都赔付,但医院,报销那些用药情况,免责条款会约定什么情况导致的住院不赔;“三者险”同样写明的是赔付因为使用车子导致的第三方人或者物损失,然后写明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不赔。保险其实真的很简单,很多保险喷子实际上并没有买过任何一份保险,就是为了喷而喷。你相信保险嘛?本案例来自中国保险报网。配图来自网络,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删除。如果你遇到了保险纠纷,保险案例等,可以在评论区回复,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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