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野猫 >> 野猫的形状 >> 养猫不能买必须别人送这是谁要坚守的传统
最近接到好多私信,说养猫咪不能买,得别人送,老祖宗的传统不能丢。然后这几天查询了不少资料,跟大家分享下,古人是怎么养猫的,又是怎么获得一只可爱的小猫咪呢?
小提示:文只作为了解知识的一种渠道,大家想养猫还是建议领养代替购买哦,给飘零的小宝贝一个家~
在查阅资料中,发现猫咪这种软萌可爱的小生物,不仅俘获了一大片现代人的心,在古代的生活也是众星捧月。
—李迪《秋葵山石》局部—古人养猫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庄子·秋水》中就有关于猫咪的描写,“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狌”,意思是骏马虽然可以一天跑上千里,但抓捕老鼠不如猫咪。
其中“狸”,就是猫咪的意思。那时养猫主要是以捕鼠为主,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比较高的“社会地位”。
—李迪《狸奴小影》局部—这在汉代《礼记》中也有记载,“古之君子,使之必抱之,迎猫,为其食田鼠。”这里主要是说,有仁义的人,对自己有帮助的东西一定会报答它。比如迎猫神,就是因为猫会帮忙抓田鼠。
到了唐朝,百姓生活富足,开始追求精神娱乐,猫咪开始作为宠物进入人们的生活。
除了狸猫,中亚和西域开始向中国传入已经过驯养的猫种,比如波斯猫等。在皇宫也有猫咪生活的身影,著名诗人李商隐就有诗句写道“鸳鸯瓦上狸奴睡”,唐代仕女图中也有猫咪的身影,至此可以证明,猫咪在唐代是一些贵族小姐的宠物。
—周文矩《簪花仕女图》—在唐朝的猫咪不仅作为宠物,地位甚至如同今天的“大熊猫”一样,有外交作用。日本文献也有记载,平安时代的光孝天皇时,唐朝曾赠与黑猫,成为宫廷新宠。
到了宋代,猫咪地位达到巅峰,此时领养猫咪不叫领养,需要聘猫。
在宋代如果想要养一只猫咪,需要给猫咪准备丰富的聘礼,并签订详细的契约,才可以把猫咪领回家。
—任颐《芭蕉狸猫图》局部—如果是想要领养朋友、邻居家养的猫咪,需要先准备聘礼,给主人家送盐(地区不同也有其他聘礼,比如糖、茶叶、芝麻等),达成协议后把猫咪领回家。
如果领养的是野猫,需要准备小鱼给猫妈妈,以表示同意聘猫达成一致,然后才可以领小猫回家。
黄庭坚的《乞猫》就有描写,“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盆搅夜眠。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主要是说,家里猫咪去世了,老鼠开始横行霸道。听说有猫咪即将生小猫了,提前买好小鱼,用柳条儿串起来以备聘猫。
这里“衔蝉”指的就是小猫,是宋代时对猫咪的爱称。
—朱耷《猫蝶》局部—我们比较熟识的陆游,也是很有名的“猫奴”。他就在《赠猫》中写道,“裹盐迎得小狸奴,尽护山房万卷书。惭愧家贫策勋薄,寒无毡坐食无鱼。”
用盐迎来的小猫咪,它尽心呵护我这里的书籍不被老鼠损坏。惭愧的是我却因为家里贫穷,不能给它相应的赏赐,冷了没有温暖的坐垫,吃食也没有它喜欢的小鱼。足以表现陆游对猫咪的喜爱之情。
—宋人《冬日婴戏图》局部—不仅如此,宋代还有非常完善的宠物市场,售卖花鸟虫鱼、小猫小狗等,而且还有“猫粮、狗粮”售卖。在《东京梦华录》就有详细的记载,“开凡宅舍养马,则每日有人供草料;养犬,则供饧糠;养猫,则供鱼鳅;养鱼,则供虮虾儿”。
很详细的说明了,如果要养马,需要每天有人给草料吃,养狗需要给稀饭、面食等,养猫咪则需要给小鱼泥鳅等。
至此猫咪算是以宠物的身份,渗入到寻常百姓家。
—李迪《蜻蜓花狸图》—我们不难看出,猫咪这个小生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深得人类的喜爱。从饲养抓捕老鼠看家护院,到以宠物身份丰富闲暇生活,猫咪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个人认为,不管古代聘猫,还是我们现在买猫或领养猫咪,都相当于是与猫咪签订了契约,以表达对猫咪的喜爱之情,和对猫咪余生需要承担的责任。
身处年,我认为最大的改变是思想的解放,我们不必过于纠结于一些思想而不改变。不管小宝贝是从何而来,与你签约的那一刻,它的余生就只有你了,请务必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