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野猫 >> 野猫的形状 >> 物管百态因家中闯过野猫进过老鼠拒交
因家中闯过野猫、进过老鼠拒交交物业费
呸!你大爷的,你可真会找理由!
由于家中曾闯入过野猫,闹过鼠患,孙先生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心存不满,遂拒付物业管理费,没想到自己的这一行为却被告上法庭。近日,长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孙先生实际上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理应支付物业管理费。
原告物业公司诉称,被告自年10月至年9月未交物业管理费余元。经催讨无着,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余元,并偿付滞纳金余元,共计余元。
被告孙先生则认为,原告提供的合同已于年9月30日期满,不是当今的合同,其诉讼不成立。其次,自年起小区卫生状况就非常差,猫鼠入室大肆破坏,家人还因此被跳蚤咬过。以前小区绿化枝繁叶茂,如今却是枯枝败叶,一片萧条。因而提出,在原告整改完成、提供合法的合同之后,才会考虑付物业管理费。
法庭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建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原订合同于年9月30日期满,原告与该小区业主大会未续签合同,但原告仍按原合同履行物业管理服务的义务,小区业主也确实接受了服务,依法应认定为合同继续有效。至于被告抗辩的管理问题,原告应加以整改和戒免,必要时可通过小区业主大会程序对原告的服务质量做出决议。
本案中被告所述不能产生正确评定原告服务质量以致减免物业费的后果。对滞纳金一节,因引起纠纷事出有因,且原订物业管理合同条文所载文义不确,故原告这一诉请,法庭不予支持。(微资讯摘编整理自《找法网》)
《物管百态》这些文章猜您喜欢‖不到1个月宗狗咬人,小区养犬困境咋破?
‖既然你不交物业费,那么干脆电费您也别交了
‖业委会协助物业收缴多万元欠费,物业公司缘何要把业委会告上法庭
‖殴打保安,女司机等4嫌犯被刑拘!
‖业主想交物业费被拒,物业说:想交,就把以前欠的都补上!
‖楼上漏水,楼下业主拒交3年物业费成被告
‖小区业主被困电梯,保安不救称物业无责!
‖业主小区楼顶种菜,楼下住户遭殃,业主拒交物业费
‖卫生间水管爆裂,物业公司不担责要楼下业主告楼上业主
‖车主不缴费,物业不许车辆进小区
‖没缴清物业费,你就别想搬家出小区大门!
‖小区频繁停电,业主怒砸物业部
物业管理微资讯
全国首个以小区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微资讯平台。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zp/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