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野猫 >> 野猫的形状 >> 吃猫狗情感与合理性的对决,禁食还是允许
突然想到一件事,有人觉得在吃什么动物上应该同国际接轨,然而他们未必记得国际上,尤其是欧美国家普遍不吃螃蟹和鲤鱼。
真就硬接轨?
以下原答案:
本次节目三个热点新闻:吃狗肉讨论与虐猫事件,郝柏村的部分生平和外蒙古文字问题。
其中关于外蒙古的文字,督工输这些人玩得一手好双标,只捧猫狗等自己放在心上的动物出了一个观点:只要内蒙古对外蒙古保持持续优势,那么外蒙古必然会在文化上向内蒙古靠拢。
老粉听了这个观点以后丝毫不会意外,《睡前消息》曾经多次以江苏省,台湾奶茶与方便面为例子分析地方文化输出能力和工业化程度之间的联系。
由于有大量历史实例的佐证,加之本身为国际新闻,大家也比较一致地认同。
另外关于郝柏村,相信大多数观众对他不怎么了解,听了督工一家之言就把他当睡前故事了,没几个人注意到督工强调自己重点说明郝伯村在台湾军事政变时的经历,而非在视频里给他做人物传记。
能混到国台办唁电的人,再怎么没脑子,绝也不是什么凡夫俗子。如果想全方位了解郝伯村以及台湾的沙雕往事,可以多方面搜集资料。
争议的地方也毫不意外地集中于关于动物保护问题(虐猫与吃狗肉)的新闻上。每
次一到这个动物保护问题上,就总有人坐不住了,爱心泛滥,展示出了作为人类无比高贵的道德情感。
两件事情有很大的共性,就是有些人不愿意以理性的态度面对依附于人类社会的动物。
关于虐猫事件,我从道德上强烈谴责虐猫者的行为,仅此而已。
批评的重点应当是这个学生的行为不合道德,而非是否给予野猫特权,有些弹幕重点偏了而关于深圳事件,既然上升到立法讨论层面,就着重说说。
回顾一下-年B站的舆论热点,其中就有一个绕不开的事件:爱狗人士与狗肉贩子之争。
许多up把多年以前的诸多电视辩论节目搬到B站上,引起热议。
在这些距今十余年的节目中,诸多爱狗人士就指出:狗作为伴侣动物,不应当食用。禁食狗肉,是文明进步的标志。
当时B站有不少人给出了相对严谨的分析。然而事实证明,这么多年过去,这个问题似乎依然有人想不明白。
《睡前消息》从法理上,行政程序上,逻辑上给予了比较充分的分析,那么我再做一点简单的补充:
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当代,为什么要反对吃狗肉?
(对于这个问题,完全可以把猫列入其中)
对此,《检察日报》代表爱猫爱狗人士一方,给出了一份比较全面的回答:
不过,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民众的营养得到保障,肉食可以通过家畜得到基本满足,不再需要额外杀戮。如今,大众更多是将猫狗当作宠物对待,给予精心照料,用于心理陪伴,很多人甚至将猫狗当作家庭成员,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也容易与吃猫狗者发生冲突。
总结:吃猫狗没必要,反而会造成冲突。
看起来合情合理,不过我要追加提问:
1.如何定义”额外杀戮“?什么是”额内“的宰杀行为?针对的是哪些动物?
2.是否有数据证明”大众更多是将猫狗当作宠物对待“?(从不同搜索引擎给出的结果看,明确官方数据并没有,民间数据则缺乏可信度)
.养猫狗的人就无法接受吃动物,这合理吗?无法接受他人吃猫狗,就会与吃猫狗的人发生冲突?
4.”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吃猫狗者吃的是宠物?
……
《检察日报》这两句话看似合情合理,实则漏洞百出,主观意愿强烈,毫无定量分析,这和多年前那些在电视台上上蹿下跳的爱狗人士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没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事实上,他也给不出来,因为这件事本身就不合逻辑。
往期《睡前消息》中督工在分析慈善事业的本质时就指出过一件事:大熊猫之所以能获得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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